【在职证明】
需提供开具此证明真实用途的依据。
【收入证明】
需提供开具此证明真实用途的依据、并提供所需证明的内容或模板。
【离职证明】
需提供书面离职申请原件,如未办理离职手续的,则应先到负责的客服处办理离职后方可取得。
以上证明可由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,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相关服务人员办理手续。
【社保证明】
个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时间(周一到周五8:30-12:00,14:30-17:30)到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(地址:双喜大道龙泉大厦二楼)。
以上证明开具原则:内容符合客观事实,不弄虚作假。